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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次公告】111-食營系-超高液壓設備-修改投標須知-第75條-保固年限為2年

【第二次公告】111-食營系-超高液壓設備-修改投標須知-第75條-保固年限為2年

須知第75條 誤植為驗收後五年內,修改為2年內。投標須知請更改為此附件。 修改投標須知第75條 (1)由得標廠商負責一定期間,費用計入標價決標(招標機關敘明其期間):本校驗收完成後2年期間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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